Two weeks ago, my little friend asked me on WeChat what to do if I had trouble sleeping. I analyzed it and estimated that I would need to take some medicine, so I let him come to the clinic on Sunday.
When this little comrade returned from abroad three years ago, he came to me with palpitations. At that time, he was healed with broiled licorice soup, but since this year, he has had difficulty falling asleep, dreaming more and more, and has even had dreams at night in recent days. He must wake up every night, and the quality of sleep has dropped sharply. Then I prescribed this party:
QUERY LENGTH LIMIT EXCEEDED. MAX ALLOWED QUERY : 500 CH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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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小友某某在微信问我睡不好觉咋办,我分析了一下,估计得吃点药才行,遂让其周日来门诊。
这位小同志三年前从国外回来时曾因心悸怔仲来找我看过,当时用炙甘草汤愈之,但自今年开始出现入睡困难,多梦,日益严重,近几日甚至出现夜夜有梦,每夜必醒,睡眠质量急剧下降,然后我给开了这个方:

我开这个方动机主要是两个:
一是当时他的舌尖偏红,且舌苔黄厚腻,尤其是中后部舌苔,已有腐苔之意
二是他有时感觉腹中满焖,但又无其他明显不适
此方为代煎,开完之后我还心里还有些想法,不过后来询问说吃完两包效果就很好,已经能睡得很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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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切不可轻易模仿,2015年,震惊中医界的“张喜案”告诉我们,超量用半夏搞不好会赔500万,这也是我开完方之后的想法之一。
现在重新研究一下,其实黄连温胆汤应该也可以,为什么当时突然没想起来呢?
今天不讨论这个问题,我的思考是,中国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的的限制使用规定到底是不是鸡肋?
根据当前的法律和处方规定,大部分机构都会对传统“有毒”中药或经实验研究“有毒性”的中药进行使用限制,如果医生处方超过限量,药房不予配发
但是另一条规定是,如果医生对限量中药采取“双签名”,药房就可以配发
这种出尔反尔的规定,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可能就是一种无奈的权衡吧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半夏的用法用量是: “内服一般炮制后使用,3~9g”,也就是说,医生开具炮制过的半夏,每付药用量一般不得超过9g,像我这样超7倍使用的,得签三个名字才行
但实际上,药典的规定很模棱两可,对于用量的问题,药典的解释是: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讲,用多用少医生说了算,谁也没给你限制使用,更没说你不在用量范围内就是违规违法
那现在为什么要搞出这么多事情?
其实我曾仔细思考过,无非就是怕某些像我这样的猛浪之徒出事情,给中医药抹黑,其实这个出发点确实是好的,但是做法不好。
从目前我收集到的资料看来,尚没有人对剂量问题开展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就拿半夏来说,毒性问题到现在都没搞清楚,用多少会有损伤?什么情况下会有损伤?到底是什么造成的损伤?这些问题至今仍没有给出完整的答案,于是乎,大家就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了这么个参考的用量范围
这很科学么?!!这只会在很大程度上增长吃瓜群众对中医的误解
希望中医药界有识之士赶紧把试验做了,用事实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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